磷酸鋰鐵電池安裝工程施工要求

依據行業標準DL/T5892-202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蓄電池施工及驗收規范》第六章:
6.1 安裝
6.1.1 磷酸鐵鋰電池安裝前應按下列規定進行外觀檢查:
1 電池外觀應無變形及裂紋,表面應干燥、無損傷、無污物。
2 電池的正、負端接線柱極性標識應清晰、正確。
3 通訊接口應完好、無損傷。
4 連接線、螺栓及螺母應齊全,規格型號應正確。
5 各單體電池之間電壓偏差不應大于100mV。
6 單體電池或電池模塊銘牌上應明確標注電池容量、電池電壓、型號等關鍵參數。
6.1.2 磷酸鐵鋰電池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支架式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放置電池的支架宜采用鋼架組合結構,可多層疊放,并應便于安裝、維護和更換電池。支架間距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電池放置在支架后,支架不應有變形:金屬支架宜可靠接地。
2) 電池在搬運過程中應采取防止損壞極柱和通訊接口的措施。
3) 電池安裝應平穩,間距應均勻,電池間距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同排、列的電池槽應高低一致、排列整齊。電池之間宜采用電纜連接,電纜接線端子處應有絕緣防護罩。
4) 電纜的接線應正確,應使用力矩扳手緊固螺栓,緊固力矩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文件要求。通訊電纜與動力電纜應分別敷設。
5) 支架安裝應牢固可靠,當有抗震要求時,其抗震設施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或現行國家標準《電力設施抗震設計規范》GB 50260的有關規定。
2 柜式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電池柜體應設有保護接地,接地處應有防銹措施和明顯標識。電池柜底部應設置截面面積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銅排。
2) 電池柜內應設置通風及散熱裝置。
6.1.3 磷酸鐵鋰電池應設置在專用房間內,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煙感、溫感、可燃氣體探測裝置、消火栓、通風系統,每個模塊應單獨配置滅火介質噴頭或探火管。應實現可燃氣體探測器與通風系統聯動、可燃氣體探測器與電池管理系統聯動功能。自動滅火系統應具備遠程自動啟動和應急手動啟動功能,自動滅火系統噴射強度、噴頭布置間距等設計參數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自動滅火介質應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和降溫性能,并應滿足撲滅火災和持續抑制復燃的要求。
6.2 充、放電
6.2.1 磷酸鐵鋰電池組安裝完畢后,充電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核查單體電池或電池模塊連接線、電池通訊線應正確、牢固。
2 應檢查并記錄單體電池的初始端電壓和整組電壓及單體電池溫度。
3 應檢查充電機參數設置應正確。
4 應檢查電池室環境,室內不應有明火,通風應良好,消防系統應正常工作,環境溫度應為5℃~35℃。
5 單體電池或電池模塊、電池組正極與外部裸露可導電部分之間,單體電池或電池模塊、電池組負極與外部裸露可導電部分之間的絕緣電阻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GB/T 36276的規定。
6.2.2 磷酸鐵鋰電池組安裝完畢投運前,應進行完全充電,并應測試開路電壓、絕緣電阻、電池保護參數和容量。
6.2.3 電池組在5℃~40℃條件下,以額定電流放電至電池組達到放電終止電壓或單體電池電壓達到放電電壓閾值時應停止放電,并應記錄放電時間和放電容量,檢查單體電池應無異常,再以額定電流進行恒流充電,當電池組達到均充電壓或單體電池電壓達到充電電壓閾值時,應停止充電。
6.2.4 完全充放電的電池組開路靜置24h后,應分別測量和記錄每節單體電池的開路電壓和內阻,開路電壓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差值不得大于100mV。
6.2.5 在整個充、放電期間,應按規定時間記錄每節單體電池的電壓、表面溫度和環境溫度及整組電池的電壓、電流,并應繪制整組充、放電特性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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